江西省推动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
2024-05-20创始人
2024年4月,江西省生态环境厅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《江西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,标志着江西省全面进入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阶段。
此前,江西省九江市、赣州市、吉安市、抚州市入选国家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城市,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要求,围绕江西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美丽江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,积极推进工业、农业绿色低碳发展,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2023年12月,在全省各设区市积极申报下,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《关于公布省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》,同意南昌市等7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省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江西省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正式启动。
《江西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主要内容如下:
01 明确目标要求
一是到2027年,在全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基础上,力争70%的设区市列入国家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,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,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;二是到2035年,70%以上的设区市建成“无废城市”,制度、技术、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健全完善,“无废赣净”理念深入人心,基本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02 部署主要任务
聚焦工业固体废物、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农业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和制度、技术、市场、监管四大体系创新,提出了9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。一是强化顶层设计,健全政策制度体系;二是聚集转型升级,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;三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;四是发展绿色建筑,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;五是严防环境风险,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;六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,促进农业农村固体废物资源利用;七是加强科技创新,推动完善“无废城市”技术体系;八是激发市场活力,建立健全“无废城市”市场体系;九是强化协调联动,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监管体系。28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分工,细化了各领域、体系的建设任务,力争形成齐抓共管、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。
03 强化保障措施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协调机制、省级有关部门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各司其职,强化组织领导,协力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二是加大政策支持。各设区市要综合运用土地、规划、金融等多种政策,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,以多种形式参与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。三是强化宣传引导。各设区市要大力宣传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新政策、新成效,打响“无废赣净”品牌,扩大公众对“无废城市”的知晓率、认同感,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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